Family & Partner Visas

家庭與配偶簽證

家庭簽證使澳洲公民或澳洲居民在澳大利亞與其海外親屬團聚。 大多數家庭簽證是永久居留,雖然有些是臨時簽證。

所有家庭移民簽證都需要由澳洲公民,永久居民或合格的新西蘭公民贊助。
 

預期婚姻 (300)簽證

 
這個簽證是簽發給為了希望來澳洲和澳洲公民,澳洲永久居民或合格的紐西蘭公民結婚的人士。 該簽證有效期為九個月,申請人必須與其贊助者在有效期内結婚。
 

配偶(309/100和820/801)簽證

 
這些簽證是簽發给與澳洲公民,澳洲永久居民或合格的紐西蘭公民已結婚或同居關係的申請人。
 

兒童(101和802)簽證

 
兒童(101和802)簽證是簽發給在岸或離岸的申請人。
 

供款父母(143,173 864,884)簽證

 
供款父母簽證類別有四個簽證子類別。 有兩個臨時簽證和兩個永久簽證:

  • – 繳費家長(臨時)(173)簽證
  • – 供養父母(臨時)(884)簽證
  • – 繳費父母(移民)(143)簽證
  • – 供養老年(居留)(864)簽證

離岸海外任何年齡的父母都可申請173和143簽證,而884和864簽證只適用於在岸的年邁父母。